关于双抢行为的个人看法
在很多抢劫事情中,媒体毕然说围观者无一伸出援手等等,路人围观固然不对,但又有何计?
要知道对抢劫者,轻不得重不得,
长沙的哥撞死劫匪,要做牢,还有个人更倒老,他追小偷,小偷因为奔跑而心机梗塞死亡,被家属索赔十二万,这些事实发生在中国,发生我身边.假设的哥被抢后不撞死劫匪,就没有坐牢的可能,那个失主不追小偷,就没有赔十二万的可能,同例,这里不出手,就没有坐牢还有赔钱的可能.
其实对于这种情况,政府要负责人.路人冷漠,政府的责任...想过为什么没有?假设出个法律,对于双抢行为,由于歹徒的反抗,而使其死亡的,政府不追究路人及当事人任何责任,对于将歹徒扭送至执法机关者,给重奖.对于歹徒,不能就坐三五年牢就行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,对有持械抢劫未造成伤害者,判有期徒刑二十年以下,十五年以上,对造成人员伤亡者,判处终身监禁,且不得以任何明目减刑,对于抢劫中造成人员死亡或间接死亡者,判处死刑,即时执行(不能用缓期).
当在这样的重刑下面,相信抢劫的歹徒来说方可治标治本....